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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个体工商户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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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于每月15日前将足额住房公积金存入协议约定的银行卡中,由中心委托银行代收代扣。

《烟台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于每月15日前将足额住房公积金存入协议约定的银行卡中,由中心委托银行代收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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