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无锡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烟台购买二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烟台购买二套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答:不可以。

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所以,如果首套房贷款尚未还清,购买第二套房是不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注意:如果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需要注意在贷款前连续缴满一定的期限,并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受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停止受理“支付全款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二条规定,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 — 2 — 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条件。

* 版权声明:该内容由法妞问答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