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济南流浪救助的范围有哪些
1、自主求助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
2、公安、城管部门、社会组织等部门发现并移交的需要救助人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救助对象。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乡低保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弄清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立即终止救助,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