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政策法规律师普法视频>> 2021青岛高新区就地过年补贴范围包括哪些
建设领域就地过节补贴范围为:高新区核心区内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及留青就地过春节的外省务工人员。
《关于对高新区企业及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给予就地过节补贴的通知》一、补贴范围
(一)高新区核心区内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及留青就地过春节的外省务工人员:
1.高新区核心区内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指建设地点在高新区核心区范围内且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在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申报补贴应达到春节期间就地过节外省务工人员数量要求。
春节期间就地过节务工人员数量认定: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5日,拟申报补贴的企业每天通过山东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春节期间就地过节外省务工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形成《2021年就地过节务工人员考勤表》。
2.外省务工人员是指在高新区核心区内建设工地务工且纳入山东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实名制考勤的山东省以外户籍的务工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连续居住在青岛市(七区三市),未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并能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证明材料。
(2)自2020年11月份以来已在高新区核心区内建设工地务工且春节后继续在高新区核心区建设工地务工。
(3)自2020年11月份以来纳入山东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实名制考勤,且能提供企业发放工资证明材料。
(4)以项目为单位所在项目的外省就地过节务工人员不低于10人。
(二)高新区核心区内企业中留青就地过春节的外省员工:
1. 高新区核心区内企业是指本政策发布时已在高新区核心区依法注册登记、缴纳税收的企业(在建项目施工企业除外);
2.外省员工是指户籍不在山东省,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自2020年11月份以来均为高新区核心区且春节后继续在高新区核心区工作的企业员工;
3.留青就地过春节是指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连续居住在青岛市(七区三市),未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并能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