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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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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依据】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九条,女职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 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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