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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生产者不用为产品缺陷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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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用为产品缺陷承担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4、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常宇龙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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