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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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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桂芹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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