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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怎么约定应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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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一条,基本规则。一旦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律也是首先要求当事人协议补充。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既达不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时,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将于202012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11)。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慎云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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