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综合律师普法视频>> 姓名权有哪些内容
姓名权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改名权等内容。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权中的姓名并不限于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字。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包括的内容:
1、自我命名权;
2、姓名使用权;
3、改名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荣誉权等权利。(《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