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如何写股权质押借款合同
按下列内容写股权质押借款合同:
1.甲方(出借人):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等的信息。
2.乙方(借款人):基本信息要求同甲方。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写清楚协议的条款内容等。
4.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清楚落款信息。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