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医疗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海勋达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37人 粉丝人数:6646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