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岸区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五个问题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五个问题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一、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在设定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其他股东的同意程序并非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标准,因此,也并非是强制性规定,而是任意性规定。优先购买权程序则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即未经同意程序和优先购买权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只是未生效的合同,并非是当然无效的合同。

二、同意、优先购买权与非交易型转让的效力:

非交易型转让主要有继承、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非交易型的股权转让,同样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和形式优先购买权程序。

三、股权转让的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四、阴阳合同的效力与处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五、职工股转让的效力及性质:

职工所持有的份额,是在职工持股会中的信托份额,所转让的只是信托份额的受益权,其效力应当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定予以判定。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3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