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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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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尽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属于非法用工关系,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该用人单位或出资人应当依法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但不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宋聪聪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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