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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后,使用权人又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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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由于建筑物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因此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变现时,新增的建筑物也需要一并变现,其折价款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物权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东亚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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