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国家刑罚的目的
国家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特殊预防。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2、—般预防。即通过适用刑罚惩罚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某些有可能效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