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2019-04-17 6897人观看
隋洪明律师
法妞认证律师 北京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

随着人们对商标相关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以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维权已被绝大多数商标权人提上重要的议程。但作为商标权人,遇到他人使用或假冒了自己的商标,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商标权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处理方式有三种:协商、诉讼和行政处理。

至于具体采取哪种处理方式,可以由权利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根据我们帮助当事人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经验,一般采取诉讼的方式,也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由行政机关查处。

行政机关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然后,视情况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8年11月,北京市发布“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例。其中,侵犯“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罚款5587万余元,是近20年来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最大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规定都可以让商标侵权者受到应有的制裁,有力地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快速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