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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疫情相关律师普法视频>> 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但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执行怎么办
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存在疫情或执行法官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执行,则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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