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法院正设法让他们冷静一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否属于干涉“离婚自由”呢?
咨询微信307467615或15710584836。职业道德
帮助人数:49626人 粉丝人数:59225人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帮助人数:507人 粉丝人数:4958人
法律硕士,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业代理合同纠纷,建
帮助人数:1070人 粉丝人数:2134人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擅长领域:婚姻
帮助人数:1070人 粉丝人数:203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