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李某驾驶货车撞毁了我停放在路边价值5000余元的摩托车,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我拒绝了交警的调解,强行扣押了李某价值80余万元的货车。后李某起诉,法院按照李某每天1000余元的营运收入,判决我赔偿李某被扣车20天期间的2万余元损失,李某赔偿我反诉的5000余元损失。请问,我为获得赔偿而扣车的自助行为为何不受法律保护?
林坤强,曾在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从事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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