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曾经替老乡的一笔借款作担保,且约定了担保期。现在该担保期限已过,对方要求我丈夫替那个老乡还钱,我丈夫以已过期限为由不肯还,对方说要将我丈夫告到法院,还要查封他的财产。请问,我丈夫是否已经不必再对这笔借款负责?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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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桂丽律师:女,专职律师,宁人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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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号:1866577617。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从业8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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