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曾经替老乡的一笔借款作担保,且约定了担保期。现在该担保期限已过,对方要求我丈夫替那个老乡还钱,我丈夫以已过期限为由不肯还,对方说要将我丈夫告到法院,还要查封他的财产。请问,我丈夫是否已经不必再对这笔借款负责?
周菁华律师,2000年律师执业。在多年的执业中,办理大量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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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翊鸿律师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扭转疑难案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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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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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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