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开办一家小型建材销售店,经银行业务员推荐办理了销售点终端机(POS),每月营销额约20万元,基本无营利。某日,林某受路边派发的信用卡套现还款宣传单启发,萌发为他人信用取现还款想法并立即着手实施,在3个月内以虚构交易方式累计为他人套现200万元、还款100万元,造成金融机构30万元资金逾期末归还。问林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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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律师工作已十多年,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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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一直在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从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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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企业顾问和公司律师工作经验,在江西有一定的司法资源,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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