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某与苏某订立协议书一份,约定苏某将因拆迁而享受的购房通知单上的权利以5万元转让给盛某,苏某协助盛某办理过户手续。盛某当即支付了5万元的转让款。后盛某以苏某的名义购买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苏某名下。盛某要求苏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苏某一直以无时间为由推拖。现盛某想知道其和苏某转让安置房购买权的行为是否有效?如何得到履行?
林坤强,曾在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从事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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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杏,男,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持有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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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受聘政府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丰富法律知识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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