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恋爱期间存在过错,导致女方怀孕、流产、精神抑郁,北京市受理“性权利”获赔15万元。“性权利”是什么?哪些可以作为“性权利”遭到侵害的证据?女方在恋爱中遭遇性侵害时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性权利”?
田野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帮助人数:135人 粉丝人数:7001人
05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
帮助人数:121人 粉丝人数:6233人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
帮助人数:676人 粉丝人数:1409人
胡黛璇律师,现为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
帮助人数:1336人 粉丝人数:260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