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三级案由,下属四级案由为:(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另外,为了避免管辖争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
律师补充:
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时,对于尚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达成结算协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未将此类案件的纠纷进行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等时段划分,所以此类案由均应适用专属管辖。工程款债权转让的,债务人与受让人因债务履行发生的纠纷,因该债权的基础关系仍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故仍应由施工行为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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