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很多夫妻在购买房屋时,或为规避赠与或继承时要缴纳的税费,或考虑到家庭破产风险等,选择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就成为了重点。
网友咨询:
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律师解答: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着重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真的想赠与还是只是借名。若夫妻二人有将案涉房屋赠与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大部分法院则会将房屋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时考虑子女的份额,以共有财产分割处理。但倘若夫妻二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对此证据充足的,则案涉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时不考虑子女的份额,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律师补充:
未成年人基本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财产往往不能亲自进行管理、收益与处分。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中一项监护职责就是,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由于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应属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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