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疫情期间,消费者遇到网购商品不能按时发货问题该如何维权?
一般情况下,网络购物合同在消费者下单购物以后就成立了,如果商家单方面取消合同,将会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维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疫情期间,消费者遇到网购商品不能按时发货问题该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疫情期间网购商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
律师解答:
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提供商品征用通知、管制政策文件等证明材料,如确系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则可适用不可抗力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消费者可主张正常履行合同,或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疫情期间发生履行迟延现象比较普遍,根据疫情发生的时间、发展时间、严重程度、地域范围、不同行业等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综合判断疫情或者防控措施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如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但疫情或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变更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
律师补充:
因疫情原因网购商品运输时间过长导致食物变质应由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在快递交付前食物变质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卖家承担,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退还货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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