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合同有效吗?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那么没有房产证,签订的租赁合同算不算有效?
网友咨询:
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法有效。出租方未及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是产权清晰,并无争议的,不必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出租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不足以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出租属于自己的产权没有争议的房屋,是行使对所有权的收益权的行为,其在产权无争议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不因所有权人于缔约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无效。
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和本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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