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结婚离婚又复婚,财产如何来约定?
相爱的人走到一起,时机到了便会结婚成为彼此的伴侣;而感情破碎后,大多数人也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可是感情这件事,谁也说不准,也有很多夫妻是离婚又复婚的,那么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吗?
网友咨询:
结婚离婚又复婚,财产如何来约定?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离婚时已通过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后,如果房产上没有任何贷款,应当作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还存在房贷没还清,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补充: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仍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复婚时,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
律师结语:
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中的风向,也是新婚姻法规定的价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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