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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证据。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吗?
网友咨询: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吗
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是新的证据,当事人也可以提交至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包括: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在再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对于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在认定“新的证据”时,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或者延长的举证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以及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律师补充: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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