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对于继承人来讲,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享有被继承人财产方面的相关份额,而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为了更好的进行财产的分配。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律师补充: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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