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遗嘱见证人该怎么选才有效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遗嘱见证人该怎么选才有效?
律师解答:
遗嘱见证人亲自参与遗嘱制作,能够证实遗嘱的真实性,民法典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可以作遗嘱见证人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虽然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发生继承,但这些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亲属关系。如果遗嘱人选择这些近亲属作为遗嘱见证人,该份遗嘱的效力极有可能会受到质疑,甚至有可能被认定无效。因此,在立遗嘱时不建议选择近亲属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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