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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的业务合同会构成垄断协议

2023年06月27日 法妞问答律师

  所谓垄断协议,就是通常所说的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来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公司的业务合同会构成垄断协议?

  律师解答:

  垄断协议包括横向的协议和纵向的协议。横向协议通俗的说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者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

  认定垄断协议应当考虑:(一)经营者达成、实施协议的事实;(二)市场竞争状况;(三)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四)协议对商品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影响;(五)协议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影响;(六)协议对消费者、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七)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

  律师补充: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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