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
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持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网友咨询: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
律师解答: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选择协议离婚。这时,我们需要写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违约责任等。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夫妻双方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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