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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也会及时的报警,然后请警方来对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协商好事故后期的赔偿事宜等等。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认定书内容好奇,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律师补充: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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