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能成为股东吗
股权继承的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名下的公司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增加和股权的增值,由母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法定继承人无权在继承案件中对此直接予以分割。那么,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吗?
网友咨询: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吗
律师解答: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律师补充: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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