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司机开车门致外卖小哥死亡 ,涉嫌犯罪吗?
轿车司机冯某某在路边停车后,未经观察,突然打开车门下车,致使一名外卖小哥撞上车门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最近,司机冯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为什么冯某某的行为会涉嫌犯罪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是因为司机冯某某不提前观察好车外行驶状况,突然打开车门,造成后车不能及时躲避,最终惨剧发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冯某某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要付全责,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
冯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那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
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2)被告人在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