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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金融证券律师普法音频>> 改变贷款用途的认定方式

改变贷款用途的认定方式
2018-09-27 金融证券 收听量: 1163
00:00 46″

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

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

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

本案属于支付到期债务,系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属于改变用途。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法照辉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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