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土地使用税税率湖南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法律依据】
《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