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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2019-10-09 劳动工伤 阅读量: 18000

上海市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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