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有两种救济途径:
第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二、在法院诉讼阶段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使法院不以该事故认定书作为有效证据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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