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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噪音扰民属于哪个部门管,怎样解决
2019-06-21 损害赔偿 阅读量: 27706

一、小区噪音污染,管理的部门有:环保部门和市城管部门。

1.市环保局:对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环境噪声的监测。

2.市城管局: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中生活噪声污染主要是指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二、解决方法:

1.向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2.向相关产生噪音的个人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噪音问题。

3.拨打110 ,请求民警进行中间沟通调解。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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