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单位财产混同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单位犯罪?
在特定条件下,单位财产的混同状态能够成为判定单位犯罪的依据。
单位犯罪,通常指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出于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代表单位名义为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通过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既定程序作出决策,并由直接责任人员执行的行为。当这种行为被刑法明确规定为应受刑罚处罚时,即构成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点:
1. 单位犯罪是组织整体的犯罪,而非其成员个人犯罪的简单集合。
2. 单位犯罪的决策和执行过程需要遵循单位的决策程序,由决策机构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
3. 单位犯罪的前提是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该犯罪的主体。
4. 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具有特殊性,即除了单位本身要接受刑罚处罚外,单位中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被称为双罚制或两罚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