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甘孜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直行车和掉头车相撞,责任归谁?

直行车和掉头车相撞,责任归谁?
2024-05-15 交通事故 阅读量: 171

掉头与直行车辆相撞后的事故责任划分,通常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于事故双方的驾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下是具体情形的概述:

1. 掉头车辆的基本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掉头车辆应当礼让直行车辆。因此,当掉头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时,掉头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2. 特殊情形的责任判定:

- 如果掉头车辆已完成部分转弯动作,而直行车辆因疏忽与之相撞,直行车辆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

- 若直行车辆行驶的方向前方有明确的让行标识,但直行车辆未遵守,导致与掉头车辆相撞,则直行车辆应负全责。

-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若直行车辆闯红灯与正常按信号灯掉头的车辆相撞,直行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3. 无交通指示路口的通行规则:当车辆行驶至无明确交通指示的路口时,应遵循右侧先行的原则,即掉头车辆或直行车辆都需让行右侧来车。若未遵循此原则,直行车辆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

关于转弯与直行车辆的交通规则:

1. 当直行车辆在主路上行驶,而右转车辆试图从辅路并入主路时,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

2.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则:

- 直行车辆需礼让右侧道路的车辆;

- 转弯车辆需礼让直行车辆;

- 相对行驶的机动车,右转车辆需礼让左转车辆。

3. 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车辆应遵循相应的信号灯指示和交通规则进行通行。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包括:

1. 当事人存在交通违章行为。

2.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 评估违章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以确定责任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导致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都有违章行为的,根据各自行为的作用大小来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若双方作用相当,则承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4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