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在高速应急车道行驶会扣多少分?
在高速公路上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严重性
当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选择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时,将会面临一次扣6分的严厉处罚。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应急车道的畅通,使其专门用于处理如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紧急事务。任何社会车辆都不应驶入该车道,更不应以任何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被视为紧急情况而使用应急车道呢?
1.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确实需要停车检查或等待救援时,可以临时停放在应急车道。
2.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也有权使用应急车道。
但请注意,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遇到其他无法解决的问题,驾驶人应首先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并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此外,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也是必不可少的,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在夜间、雨、雾等恶劣天气下,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以提高车辆的可见性。
为了确保安全,车内其他人员应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如有需要,驾驶人应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此外,高速公路上还有一些其他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包括:
-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威胁。因此,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