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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5 交通事故 阅读量: 84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可以根据事故的实际状况,选择是否采取自行协商或报警的方式来解决。

一、自行协商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事故轻微,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具体流程如下: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车辆后方适当位置设置三角警示标志。

2. 初步评估事故损失,若对方车辆仅遭受轻微刮擦或碰撞,且车辆损失不大,同时没有人员受伤,则可考虑采取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3. 与对方协商,共同选择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并相互检查对方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手续,特别是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交强险保单或标志。

4. 双方自行判定事故责任,并进行现场拍照,以便后续理赔。拍照时应包括车头、车尾位置各一张,以及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详细照片。为确保全面记录,建议在事故现场稍远的位置再拍摄几张全景照片,并确保照片中能够清晰看到双方车辆的牌照。拍照完成后,可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5. 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6. 如果对方车辆已购买车险,可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后,按照维修要求进行车辆修理。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相关资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具体理赔流程如下:

提交材料: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以及肇事司机的相关信息。

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选择二类以上的维修点对车辆进行维修。

等待复议:如有需要,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复议,复议时间通常为15天。

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成后,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然后携带相关单据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配合作证:在需要时,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一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即可结案。

二、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详细流程:

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事故较为严重或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以下是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详细流程:

1. 立即停车并采取安全措施: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于车后适当位置设置三角警告标志,以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

2. 救助受伤人员并查看损失: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驾驶人应立即抢救伤者,并查看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情况。

3. 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或者事故较为严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4. 撤离现场并恢复交通:保险公司和交警到场后,交警在固定现场证据后,会要求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若当事人拒不撤离,交警将强制撤离。若车辆无法及时移动影响交通,交警会将其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5. 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撤离现场后,交警会根据现场证据、当事人和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事故形态等,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或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6. 处罚与裁决:

- 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交警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

- 交警应在事故认定后5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如构成犯罪并应吊销驾驶证的,在法院判决后,由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如有逃逸情形,还将终身禁止重新取得驾驶证。

- 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提出行政复议。

7. 保险理赔:如车辆已投保险,可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修车,并保留相关单据,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8. 调解处理:当事人可共同请求交警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调解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审核申请、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进行调解并达成或终止协议。

9. 民事诉讼:如经交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裁判。在立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身份证明、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收入证明等。

通过以上流程,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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