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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分怎么处罚
2023-04-21 政策法规 阅读量: 1481
买卖分的处罚,有四种情况。具体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2、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3、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4、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关于学法减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对“学法减分”做出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达到满分前,可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申请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1、驾驶人要求
(1)驾驶员的记分情况需要符合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
(2)驾驶人还需不具备以下情形:
①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②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③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④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⑤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2、“学法减分”活动有3种:
(1)道路交通安全网上学习考试
(2)现场学习考试
(3)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3、道路交通安全网上学习考试报名方式如下:
(1)下载交管12123APP ,线上申请学法减分;
(2)报名成功后,驾驶人就需要线上进行学习和考试,通过实人认证,进行线上学习,在学习过程中,APP将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比对通过继续学习;
(3)完成学习,线上提交;
(4)可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考试通过即可扣减相应分数;
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还有剩余考试次数,可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4、学法减分的规则
(1)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1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2)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满30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3)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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