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16周岁犯盗窃罪如何判刑
16周岁犯盗窃罪判刑是:
已满16周岁按照盗窃罪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一)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综上,十六周岁犯盗窃罪的可以在量刑标准内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