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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离婚时会少分吗
2022-06-20 婚姻家庭 阅读量: 184

夫妻一方在离婚时转移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在离婚后,一方又找到另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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