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
注意转让要以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要注意推定的转让效力、要注意优先权行驶条件。
首先,要注意转让要以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次,要注意推定的转让效力,根据规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再次,要注意优先权行驶条件,根据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等条件包括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依据本规定第二十条放弃转让的除外